近日,潍坊青州人民政府应青州市环保电镀厂、青州市不锈钢表面处理厂的申请,在青州市环保局二楼会议室公开举行两企业的行政处罚听证会,这是今年以来青州市举行的首例环境行政处罚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要求举行,青州市环境执法监察大队3名执法人员作为案件调查人一方参加了此次听证会,青州市政府法制局全体同志作为旁听人员参加了此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参加听证双方就本案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法律条款的适用以及行政处罚程序是否正确进行了陈述、举证、申辩和质证,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观点。听证结束,现场制作了听证笔录并经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青州市政府将依据本次听证会调查结果,在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青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前期检查中发现,青州市电镀厂和青州市新科电镀厂现有生产项目均没有环保审批,且属于禁止新建的项目,青州市环保局依法申请市政府予以关闭。市政府对案件审查后,分别对青州市电镀厂和青州市新科电镀厂下达了关闭决定事先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两当事人收到告知书3日内均提交了听证申请书,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