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为大家整理:江苏、安徽及河北制造业环保相关政策资讯。
一、江苏
1、《江苏省“无废园区”(化工园区)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印发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到,以“一体化管理”思路开展“无废园区”建设,加快补齐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短板。到 2025 年,园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有效降低,收集、贮存、运输体系更加完善,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危险废物在园区内处置消纳率明显提高,最大限度做到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不出园区。
三项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就地消纳。结合产业结构特点,以园区为整体,推动工业废固就地就近利用处置,减少转移风险。
制度创新,先行先试。以创新为引领,加快园区制度建设、机制、模式改革,打造先行先试典型示范。
分工明确,权责清晰。构建党委领导,园区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的“无废园区”建设体制机制。
2、《江苏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绿色金融政策不断完善,资金渠道更加多元化,初步形成支持实现碳达峰的绿色财政政策体系,对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支持工业领域碳达峰。支持全面提高工业能效水平,推动企业节能减排改造和绿色化改造、节能环保装备研制及产业化、绿色制造系统平台建设等。支持稳步降低工业领域碳排放,推动实施工艺和技术创新升级、开展资源循环利用。支持绿色制造试点示范,鼓励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绿色产品。支持化工企业整治,持续提升化工园区公共安全环保基础设施水平,推动化工产业绿色低碳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稳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重点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责任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分工负责)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体系建设。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建立环境质量与碳排放指标协同的达标返还和提升奖励机制。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实施财政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若干举措,推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美丽海湾示范建设等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支持重点行业领域减污降碳,支持钢铁、水泥、焦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支持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深度治理、超低排放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支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源头替代和末端治理,推动传统产业节能技改。(责任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分工负责)
二、安徽
1、《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 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风险筛查,发布省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大气、水、土壤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统筹推进,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完善,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初步构建,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及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工作方案分为三个部分,采取“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工作思路。即:通过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精准筛评出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科学制定并依法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对生产使用的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
2、《安徽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
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不低于120万吨/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不低于10万吨/年;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设施布局和能力结构进一步优化。
严格落实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对环境风险小的危险废物类别实行特定环节豁免管理。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和鉴别单位管理要求,强化企业废物鉴别主体责任。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监测机构、科研院所、高校等第三方机构申请污染物性质司法鉴定资质。(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
严格环境准入。生态环境部门在审批产生危险废物的项目环评文件时,应充分考虑与已建项目资源耦合、与利用处置能力匹配,不得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且无法妥善处置的项目。依法依规对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展复核。(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推动源头减量。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促进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减少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和危害性。(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安徽省“绿岛”项目建设技术指南》,规范中小企业工业废水集中预处理
为推进“绿岛”项目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共享治污、集中治污,规范治理行为,提高治理水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安徽省“绿岛”项目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涵盖工业废水集中预处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集中喷涂(含汽车维修、集中涂装)、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产养殖尾水净化、餐饮油烟治理五大领域。“绿岛”是指由政府投资或政府组织多元投资,配套建有可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的集中点(片区)。
三、河北
1、18项《支持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的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汇总了关于企业环保绩效创A、超低排放改造、装备技术提升等工作,涉及审批、财税、金融、管理、科技服务共5方面18条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其中,第一条通过加快工程项目许可审批,为创A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重点设施深度治理项目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第二至第九条主要从增值税减免抵扣、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减免、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环境保护税减免、创A企业财政奖补、中央大气资金支持、提高垃圾处理费用补贴以及实施差别电价等方面,给予创A企业税收优惠和资金奖补,调动企业创A的积极性;第十、十一条从绿色信贷和融资引导方面,为创A企业提供一站式普惠智慧型金融服务;第十二至十五条通过对成功创A的企业实施减少错峰时间、重污染天气期间自主减排、减少现场执法检查、优先开展排污权交易等政策措施,增强A级企业生产经营优势,提高企业创A动力;第十六到十八条通过为企业开展降碳节能诊断服务、提供科研支撑、技术指导帮扶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创A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引导企业顺利创A。
2、《河北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3-2030年)》
《实施方案》聚焦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围绕前沿研究、技术攻关、应用示范、企业培育、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按照可实施、能落地原则,从创新链条、创新要素层面提出六方面重点任务。
开展绿色低碳前沿技术研究方面,部署基础研究“攀登计划”,推动低碳零碳负碳等基础理论、前沿引领技术研究,加快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提高创新策源能力。
推动低碳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方面,在能源绿色低碳安全转型、重点工业行业显著降碳、城乡建设节能降碳、交通领域绿色降耗,CCUS成本降低和生态增汇能力提升等方面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加大低碳零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力度方面,在能源、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绿色低碳技术规模化应用示范工程,打造一批低碳零碳技术应用示范典型场景,研究制定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标准,转化应用一批绿色低碳科技成果。
打造一批绿色低碳领域标杆科技企业方面,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为重点,分类精准开展科技服务,支持组建绿色低碳创新联合体,提升科技型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撑企业低碳转型发展。
构建一批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创新平台方面,整合全省优质创新资源,支持建设绿色低碳领域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创新平台科研基础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全省绿色低碳相关产业发展共性需求。
汇聚一批碳达峰碳中和高精尖人才方面,通过实施“巨人计划”、省高端人才等计划专项,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培养造就一批绿色低碳领域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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