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经40多天蹲守,查处某村荔枝林旁一家发黑作坊。
5月25日,执法人员推开作坊铁门,一股浓烈的酸臭味立即扑面而来,发黑槽底下的简易炉以柴和煤为燃料,槽内浸没工件的液体不断沸腾并冒着黄色泡沫,生产车间地面有酸碱液体流出的痕迹。
经查,该作坊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发黑加工,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行为。随即,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取证,发现该作坊发黑工序及相关生产设备正在使用,产生的废气均未配套治理设施,通过风扇直接对外排放且均未配套废水污染处理设施。
执法人员对该作坊作查封,相关涉毒调查交由公安部门另案处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该发黑加工作坊或将面临至少二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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