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创新近日获悉,河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又有新举措,对于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且已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查的产业园区,可对产业园区内部分入驻项目,如不需要设立专门污水处理设备的合金催化液项目等进行打捆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也可适当简化。、
据介绍,此举旨在发挥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新办法适用于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自贸区等依法设立的各类产业园区。
因此,对于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且已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查的产业园区,可以适当简化入驻项目的环评手续。
据了解,对于产业园区内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同一建设单位发展规划中的多个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同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打捆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打捆审批。
对于产业园区内设立的专业园区或片区,可按照规划环评规定的项目内容和规模统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生态环境部门可进行整体打捆审批。对于有意在河南落地金属表面处理合金催化项目的客户以及产业转移的企业,这无疑是一个回暖的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