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污染谁治理是中国环保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环境保护工作中一项重要原则。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并明确“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开始实施,标志着环保税正式开征。

为做好环保税征收,其实,各地已早早的开始对环保税税源进行调查。例如广东潮州市潮安区在2017年10月份就以“管理+辅导”的方式为环保税征收做准备。北京中科创新合金催化液研发团队介绍,2017年10月份以来,潮安区地税局先后赴多家重点企业提供纳税辅导,深入企业生产车间了解企业排污现状,摸清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年均排放规模、排污许可情况、污染治理状况、环保设备投入情况等,全面调查掌握环保税税源。 环保税法的实施,充分体现出了“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让高污染企业承担更多的环保责任,为生产加工所造成的污染行为负责。随着各地环保税税源调查的持续推进,高污染企业应高度关注污染物排放问题,积极主动通过设备改造、生产工艺提升、环保设备配备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尤其是从事金属材料表面处理的电镀企业,更要提高环保意识,以及重金属等危废物事件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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