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椒江一合法电镀企业因违反国家规定超标排放重金属,曾两年内二次受罚,但仍“屡教不改”,近期又再犯,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罪。目前,当事人已被公安机关刑拘。近期,国家环保飓风猛烈,不少企业也经不住考验。抵抗不住环保飓风的企业,是否已做好最坏打算?当然国家对明知故犯的企业,也给出最严厉的惩罚。看到企业有违法迹象,环保部门首先惩罚,但如果企业“屡禁不止”,那这些违法企业也难逃“长了牙齿”的新《环保法》。 这次椒江电镀厂因电镀废水排放严重超标,并屡教不改,最后获严重污染环境罪。近几年,因废水排放而锒铛入狱的电镀企业不计其数。有的厂家对国家环保法律视而不见,仍恣意违法生产。据小编了解,新《环保法》在实施前,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就引起了社会关注。作为一家国家级的森林公园,被爆未经审批就开建企业。实际上,观音山这个案例背后体现的,还是经济利益和环境保护的较量。在新《环保法》还未真正实施前,观音山就被伤害的“千疮百孔”。其实,之所以称新《环保法》是长了牙齿,它最硬气之一就是赋予环保部门执法权利。根据新《环保法》,凡是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严重超标的企业,均构成污染环境罪。相关部门,可依法对污染环境企业实行刑事处罚。根据刑法条文,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可构成污染环境罪。不言而喻,椒江电镀厂获刑事处罚也是咎由自取。

近几年,电镀厂环保意识薄弱。有的企业为了赚取经济利益,不惜破坏环境。当然,这些违法企业最后也是人财两空。在法律面前,我们都要有敬畏之心。作为一家企业,立足社会,要有保护环境的使命感。电镀厂是高污染企业,企业发展更应注重环境治理。中科创新董事长李诗昌先生曾提到,法若禁止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任何企业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生产,以国家政策为方向标,才能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 电镀废水超标排放,似乎成为一个“惯性”。废水排放只是一个表面现象,国家可通过法律手段来制止。但是,最重要还是企业生产者要懂得变通,增强环保意识。在国家环保高压姿态下,污染企业最坏打算不仅仅是被环保部门查封扣押。你的电镀厂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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