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北京电镀厂点年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对电镀厂点统一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电镀厂点的管理,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进行电镀许可证年审工作。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办理许可证的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北京表面工程协会(北京电镀协会)办理年审手续。对于无故逾期不办理的单位,视为自动取消电镀生产资格,不再准许办理电镀许可证。 办理许可证需持如下资料: 1、原电镀生产许可证; 2、2016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原件; 3、2016年废水、废气监测报告原件(市、区环保部门监测报告单或有资质单位的监测报告单;应包括企业排放废水中所有重金属含量以及所有相应的废气种类);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北京市表面处理企业调查表。 北京中科创新温馨提示:看到该消息的电镀厂企业家们,准备好以上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