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开始,济南市环保局便将一批环评审批权限下发到区县。从去年12月份开始,市环保局拟在环评审批提速增效的基础上,按照“承接住、放的实、管得好”的总体原则,及时调整环评审批权限,进一步向县(市)、区放权。这意味着,在办环评业务时,企业单位能少“跑腿儿”了。 放权限到县区,办环评不用来回跑 “现在办理环评更方便了,不用在两头跑腿儿了。”济南市热力公司副总经理陈福仲说,正在紧张施工的济南市余热替代工程要把章丘华能电厂的余热调至济南,在项目开工之前要进行环评。而这个项目包括章丘段和济南段,环评“放权”前,这类环评审批要到济南市进行审批,而现在各个区县都可以对这类项目进行环评审批,办事效率大大提高。 今年12月,市环保局将再下放一批环评审批权限到区县。济南市环保局环评处处长周蓬说,此次环评审批权限调整,以利民、便民为出发点,将农林牧、地质勘查、金属制品、机械电子、轻工、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大部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和除核与辐射项目外所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交由县(市)、区环保局审批,使企业和群众可以在各县(市)、区直接办理环评手续,节省大量时间和交通等成本,进一步促进企业提高抢抓市场机遇的能力。

重点项目环评由市级审批 “审批权限的下放,有利于市环保局将更多力量投入到上述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服务工作,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全力支持重点项目推进。”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另外,为防范环境风险,此次审批权限调整,坚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可能存在重大环境隐患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由市环保局审批的原则。 市环保局除承接省下放审批权限的平板玻璃、船舶、轮胎、酿造、医药、化工、电镀、印染、送(输)变电工程、无线通讯、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和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项目外,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199类项目中,污染重、风险高、关注度高的石化等54类行业中部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审批跨县(市)区的项目,审批产生铅、汞、镉、铬和砷等重金属的项目,审批《济南市南部山区保护与发展规划》范围内,市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立项、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放权不“放任”,过程监管加严 “并不是说环评简化了、备案了,环保部门就不管了,而是后续监管更加严格。”周蓬说。市环保局将指导县(市)、区环保局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四条主线,按照规定权限审批环评文件,严格环评把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服务于科学发展,使其更直接、便捷地服务于辖区企业。 同时,环保部门将强化重点区域内下放建设项目的管理,重点区域实行征求市环保局意见制度,即县(市)、区环保局在审批涉及省、市级各类保护区的项目时,要书面征求市环保部门的意见,以利于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协同做好重点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在指导企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同时,进一步为企业发展提供推力。
环评弱爆了!环保部首次明确我国将建排污许可核心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