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焦化”)厂区,因擅自拆除废水输送管道,将熄焦废水直接回用于熄焦工艺,被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现场查处。新泰市环保局对其做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限产50%,并处罚款30余万元。 同样是生产废水“零外排”,经过处理后回用与直接回用有何区别?熄焦废水不经处理直接回用,会带来哪些环境污染?

企业擅自拆除输送管道,熄焦废水直接回用 据了解,炼焦熄焦工段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烟尘、SO2、CO、NOX、H2S、B[a]P等。正大焦化的熄焦系统采用湿法除尘,即在熄焦塔上部设折流板捕尘装置和喷洒洗涤装置,除尘率达60%以上。2015年又新建设了炉外脱硫设施,确保有组织气体稳定达标排放。 在污水处理方面,正大焦化设有污水处理站,采用A2/O2工艺,将熄焦废水、冷凝鼓风产生的剩余氨水、洗脱苯废水、生活废水等送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再送往熄焦工段重复使用,可实现全公司无生产废水外排。

6月6日,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开展独立调查时发现,正大焦化在生产期间擅自拆除熄焦废水输送管道,熄焦废水未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直接回用于熄焦工段,部分生活污水也未进入污水处理设施。此外,厂区雨污未分流,焦炉老化,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同时这家企业煤场露天存放,棚盖措施不到位,防风抑尘网不完善。 经检测,正大焦化熄焦废水池废水COD、氨氮、挥发酚超过《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2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浓度限值,但不外排。厂界无组织废气和炼焦炉排气筒废气均未超过相应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不外排是否就不存在对环境的污染问题? 据了解到,熄焦环节是焦化生产企业的一个重要排污节点,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熄焦废水中含有高浓度的COD以及氰化物、氨氮、石油类有机物、硫化物等污染物,若直接回用于熄焦,将导致各类污染物随蒸汽气化外排,影响环境质量。 对于“擅自拆除输送管道,熄焦废水直接回用”问题,正大焦化相关生产负责人徐波解释,因原熄焦废水输送管道和水泵腐蚀严重造成炉顶漏水,形成安全隐患,公司于5月18日对其进行拆除修复,在此期间,将熄焦废水直接回用于熄焦工段。针对正大焦化擅自拆除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新泰市环保局已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以上文章由北京中科整理发布,文章来源:http://www.bjzkcx.net/shownews.asp?id=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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