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电(记者 裘立华)4月2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分析呈现出的特点,并发布了典型案例。
据介绍,瓯海法院2014年共审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27件,犯罪行为均涉及偷排重金属废水,涉及被告人44名,温州本地居民有18人,外来人员26人。
涉案的企业负责人、经营者共有25人,占总人数的57%,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30余万元。
数据显示,涉案污染行业众多,电镀占近6成,最高超标排放4752倍。
2014年4月份,刘某、杜某两人购买电镀流水线,在瓯海区开设的锁厂内雇佣余某进行锁配件的电镀加工,并将电镀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次月,被执法人员查获。经监测,排放的废水PH值为5.47,检出总锌含量为7130mg/l,超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4752倍以上。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余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瓯海法院综合分析了案件情况,认为辖区内环境污染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排污超标严重;二是排污手段隐秘,有的企业通过下水道、雨水沟排放,也有工厂偷偷挖坑让废水渗入土壤;三是污染行业众多,涉案企业有五金加工、模具加工、废品回收等,其中,因电镀非法排污最为严重,多达16件,占59%;四是污染企业地域分布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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